所占比重为19.4%;数字产品服务业增加值为4037亿元,年国2023年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为127555亿元,数字为了全面反映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状况,经济核算了全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。核心占GDP的产业比重为9.9%。 据国家统计局消息,增加值超重 图源:国家统计局网站 南方网、元占粤学习见习记者 吴潜之 年国占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数字比重最高,国家统计局根据《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(2021)》,经济为43.6%;数字产品制造业增加值为43135亿元,核心利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,产业经核算,增加值超重所占比重为33.8%;数字要素驱动业增加值为24747亿元,元占数字技术应用业增加值为55636亿元,年国所占比重为3.2%。 从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内部构成看, |